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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江寧區(qū)10年老廠房被強拆成廢墟 [推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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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5日,胡聲保接到江寧區(qū)東山街道城管辦送達的拆違決定書后,一臉無奈:存在了十多年的廠房,即將面臨拆遷補償時,忽然成了違建。十多年已經過去了,城管為啥沒有認定違建?如今要拆遷補償了,卻一夜之間成了違建。這是怎么回事?
招商引資企業(yè)因歷史原因沒辦土地證
8月上旬的一天,胡聲保有點頹廢!斑@塊土地上建有我兩個廠子,都是一二十年前建設的,一個叫綠綠家具廠(以下簡稱綠綠),另一個叫森葆家私公司(以下簡稱森葆)。各占地10畝,綠綠的10畝地已拿到了土地證,上面建有1萬多平方米的廠房與辦公樓,其中7000多平方米領到了房產證,剩余的3000多平方米建筑,因歷史原因,至今沒有辦理房產證,但有政府部門的相關建設手續(xù);而森葆的10畝地雖然沒有辦理土地證,但上面的數千平方米建筑都已辦理了房產證……”
胡聲保告訴記者,森葆之所以沒有辦理土地證,緣于該企業(yè)創(chuàng)建較早,系上世紀八十年代作為招商引資引進的。當時的江寧縣東山鎮(zhèn)政府與相關部門,為了引進他的企業(yè),特地劃撥了10畝地作為企業(yè)興建廠房之用。記者在胡聲保提供的領取房產局房產證報告上,有當時的江寧縣東山鎮(zhèn)土地管理所的印章,上面稱“該土地經東山鎮(zhèn)政府同意,由森葆家私公司長期使用……”而且胡聲保還提供了縣政府發(fā)改委關于這塊土地的相關手續(xù)。
“因為已經辦了房產證,而且有土地部門的印章以及發(fā)改委的手續(xù),我就一直沒有辦理土地證,再說過去這里是郊區(qū),只認房產證……”胡聲保稱。
兩次拆遷,無證廠房待遇截然不同
2010年,胡聲保兩個廠子所在的雙龍大道區(qū)域,開始了征地拆遷。2012年,胡聲保的綠綠與森葆一部分建筑數千平方米被拆除。據胡聲保介紹,先期拆遷的部分與后面的即將拆遷的部分是一個整體。相關部門在補償前期部分時,特地按照江寧區(qū)征地補償方法2005(166)號文件給予補償,及不論被拆遷人是否領取土地證與房產證,只要在2005年前建造的房屋,無論有證與否都視同有證補償。針對胡聲保所言,記者特地查閱江寧區(qū)征地補償方法2005(166)號文件,其第二條明文規(guī)定:撤組剩余國有土地上原建于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,以及撤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建的房屋拆遷的,不論被拆遷人是否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,均適用本辦法。
“相關部門第一次補償做得很人性化,他們考慮我的兩家企業(yè)廠房與辦公樓早就出租,特地補償了經營損失,而且部分無證的建筑均視同有證。這種人性化補償方案不是我們一家享受,附近其他單位以及拆遷戶,家家都享受到了此政策,因為這里過去是典型的農村,所有私營企業(yè)與業(yè)主,幾乎都存在著兩證不全的現象……”胡聲保稱。
2013年5月,隨著后面廠房拆遷開始,讓胡始料不及的是:后面無證部分的廠房,突然被江寧區(qū)城管認定為違建!拔艺谂c相關部門商談拆遷一事,城管忽然上門稱,經過他們考證,后面無證的建筑系違建,后來他們就強拆了,要知道這無證的廠房已經存在十多年了,這十多年里,他們?yōu)樯稕]有認定違建,如今要拆遷補償了,卻成了違建……”胡聲保稱。
請求法院仲裁是否違建
7月上旬,胡聲保針對江寧城管的強拆決定書,一紙訴狀,請求江寧區(qū)人民法院仲裁他的廠房是不是違建?該不該強拆?盡管江寧區(qū)法院已經受理此案并且展開調查,但一切并非胡聲保想像的那樣。2013年7月26日凌晨3時許,胡聲保存在了10多年的廠房,在東山街道城管科的機器轟鳴聲中夷為一片廢墟……當日,東山街道城管辦負責人面對媒體的鏡頭介紹:他們凌晨共拆除了胡聲保數千平方米的違建。
胡聲保的律師告訴記者,早在6月25日東山街道城管科下達江寧區(qū)城管執(zhí)法局的強制拆除決定書后不久,他們已經一紙訴狀將江寧區(qū)城管告上法院,請求法院撤銷江寧區(qū)城管的強拆決定書。胡聲保狀告江寧區(qū)城管執(zhí)法局的訴狀內容為:2013年6月25日,被告江寧區(qū)城市管理行政執(zhí)法局向原告發(fā)出了強制拆除決定書,該決定書認定位于本市江寧區(qū)東山街道雙龍大道附近的兩處房屋為違法建筑,并將實施強制拆除作出強制拆除決定書,對此原告認為,原告上述兩處房屋均有合法的建設手續(xù),被告在沒有查明事實的情況下,違反規(guī)定,應當予以撤銷。
“因為城管的強拆決定書是6月25日頒發(fā)的,上面明文規(guī)定:如不服本決定,可在三個月內向區(qū)政府或者江寧區(qū)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我們數天后就提起了訴訟,結果他們違反了自己承若的‘三個月內上訴時間’,數天后強制拆除,要知道法院正在審理之中,城管完全可以等法院判決后再拆,這也是我們打官司的原因……”胡聲保的律師介紹。
另據胡聲保的律師稱,東山街道城管辦強拆法院審理階段的建筑,此舉明顯不妥,不僅蔑視了法院尊嚴,而且也否定了相關法規(guī)。
街道回應違建系多個部門認定
存在了10多年的廠房,一夜之間被認定為違建一事。昨日,記者采訪了東山街道城管辦的張業(yè)海主任。其稱:認定胡聲保后面的部分建筑是違建,不是他們城管一方的意見,系多個部門認定的,他們是執(zhí)行方而已。關于胡稱“法院正在受理中,時間沒有到達三個月”這一節(jié)點,張業(yè)海解釋,其實胡聲保這塊違建,他們早在一年前就開始動員其拆除了,已經被胡聲保拖得很久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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